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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谢伏瞻,中国社会科学院原院长、党组书记,学部委员,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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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0日,《京津冀蓝皮书:京津冀发展报告(2023)》发布,报告指出,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面临企业创新水平整体不高、基础研究投入相对不足、产学研合作有待深化等问题,并提出8大对策建议。
研究发现,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面临以下等问题:企业创新水平整体不高,技术创新主体地位有待强化;基础研究投入仍相对不足,研发实力有待增强;产学研合作有待深化,产学研协同创新体系亟待完善;未能充分发挥创新优势,科技创新产业化水平不高;津冀产业化资源支撑不足,制约北京创新成果市场化应用和产业化。
研究还发现,京津冀三地创新梯度悬殊、“核心-外围”特征明显且城市群各城市间的创新交流与合作有待加强、北京创新资源服务津冀的能力有待提升等问题的存在制约了国际科技创新中心驱动京津冀协同发展的进程。
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不仅是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设科技强国的核心引擎,还是助力京津冀协同发展向纵深推进的重要突破口。
基于此,报告提出如下等对策建议:多措并举、协同合作,助力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推动创新资源与科研成果开放共享,带动津冀科技创新水平加速提升;提升科技成果对接效率,促进北京创新成果在津冀落地转化;强化科技成果转化基础能力建设,助力津冀产业优化升级。
1多措并举、协同合作,带动津冀科技创新水平加速提升
多措并举方面,一是培育和集聚高端创新人才,强化区域战略科技力量。一方面,依托北京拥有众多一流高校与科研院所的优势,大力提升高校科学研究能力和人才培养质量,使高校成为创造新知识、开发新技术的策源地以及培养、集聚、储备优秀科技人才的“摇篮”。另一方面,营造一流的国际创新软环境,加大国际顶尖人才的引进力度。围绕人工智能、生物医药等关键领域建立外籍退休科技人才来华工作机制,优化海外人才回流机制,创新“海外工程师”“候鸟专家”引进和利用机制,多路交织引进国际创新人才;开展国外人才“一证通用”改革,建立高层次外籍人才永居推荐“直通车”制度,为国际人才流通和集聚提供快捷通道,加快人才港建立。
二是强化企业主导研发模式,完善市场主导科技创新生态系统。不断拓展政府课题资助体系的选题范围,设置企业科技发展专项课题,推动应用型课题从高校和科研院所主导向企业主导转变,更好地赋能企业发展;组织区域产业创新创业大赛,通过“揭榜挂帅”在高校和科研院所发布产业实际需求,鼓励大学生和研究生团队参与创新创业,并对大赛优秀项目进行定向推广转化,如在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示范区试点并推广。针对“专精特新”企业,建立定向定时推送科技前沿数据库,将北京各大高校和科研院所已发表的最新前沿成果以中文形式上传数据库,并免费同步至京津冀地区的企业,为企业提供掌握科技前沿、捕捉科技动向及成果转化对接机会。
三是改革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持续优化创新环境。改革科研评价机制、人才激励机制和工资薪酬制度等,为研发人员营造良好的科研环境;集聚和发展各类风险资本,培育风险资本市场,为社会大众的创新创业梦想提供“种子资金”和“天使资本”;倡导和培育“车库”文化、创客文化等创新文化价值,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社会文化氛围,充分激发亿万群众的创新创造活力。
合作共享方面,一是创新人才合作共享机制,缓解津冀高端人才缺乏难题。鼓励和引导京津冀三地高校、科研院所联合培养和选拔技术人才,鼓励校内任职人员在协同创新共同体相关平台兼职;利用互联网平台优势定期开展线上“星期日工程师”服务,形成三地人才交流互动机制,推动科技人才共享。二是加快科技创新资源开放共享。持续推进北京的科技创新平台、实验室等重大科学仪器设备面向津冀两地开放共用共享,提高科技创新合作便利化水平;搭建京津冀重点产业链信息服务平台,加强创新信息共享。三是创新财政支持方式,统筹利用京津冀三地科技、专项资金与产业基金,聚焦重点项目、重大平台,支持协同创新共同体建设。
2发挥创新群落在实现京津冀协同创新中的重要作用
在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过程中,创新群落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对提升创新能力和创新效率、促进创新成果转化和应用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各个主体在创新群落中基于自身的功能定位,发挥各自优势,在不断推动创新要素集聚和创新动能循环的过程中建立良好且紧密互补的合作关系,加强互动和知识共享,推动创新资源优化配置和整合,促进创新成果转化和应用,从而提高创新效率和创新成果的质量,推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落到实处。
现阶段正值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关键时期,构建科技创新生态体系是提升城市创新能力和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有效举措。创新群落作为区域创新生态系统中的重要组织形态,在京津冀实现协同创新的过程中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目前,京津冀地区仍面临区域内产业链与创新链对接融合不充分、产业辐射带动能力不强等亟待解决的问题,制约了三地协同创新发展。《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实施创新驱动是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战略选择和根本动力,以创新群落建设推动新旧动能转换是突破三地发展瓶颈的有效路径,京津冀三地要以创新驱动的方式“做大蛋糕”,以协同发展的方式“分好蛋糕”,充分利用各自的创新优势,优化创新分工布局,实现区域协同创新发展。
3加大研发投入,扩大京津冀城市群的中介群落集聚优势
京津冀三地应持续实施研发投入提升行动,积极落实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1 5”系列资金支持政策、《关于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研发投入的若干措施》、《推动企业加大研发投入若干措施》等,加大对研发主体的经费投入,开展关键核心技术及基础前沿技术攻关,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发展和战略性新兴产业融合集群发展。京津冀内相邻近的区域可共享一些成本较高的大科学装置,集聚可以使各主体间共享一些大型的科研设施和实验室设备,提高科研基础设施的投入使用效率,同时“摊薄”大科学装置的成本。
中介群落发挥着及时感知第一生态位的研发方向和第三生态位的研发需求的功能,创新中介的发育度和活跃度对整个创新群落的高效运转至关重要。
首先,京津冀三地应加强政策制定的顶层设计,详细规划中介群落发展政策的实施路径;其次,要加强三地政府部门之间在政策关联性问题和政策执行等方面的协同联动,进而解决研发部门与产业化部门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减少创新资源流动转化过程中的损耗;最后,要成立更多的中介机构联盟和行业协会,积极响应国务院办公厅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的决策部署,建立真正能够高效解决研发与应用环节问题、改善行业环境的相关机构。
4把握数字经济赋能区域产业发展的新风口
数字技术的迅猛发展必然会对区域高技术制造业产业链的结构和布局产生深刻影响。京津冀要把握数字经济赋能区域产业发展的新风口。
一是优化高技术产业布局,围绕创新合作网络布局高技术产业合作网络,促进高技术产业链和创新链的链接与升级。从高技术产业细分领域入手,京津冀地区各城市应立足各自优势,紧紧抓住非首都功能疏解这个“牛鼻子”,瞄准世界科技前沿和产业制高点,运用好“链长 链主”工作推进机制,多维度探索产业横向联合、垂直整合、跨界融合新路径,推动产业链上中下游企业、大中小微企业融通发展,推进京津冀产业链深度融合,加强京津冀跨城内部合作,带动京津冀高质量发展。
二是充分发挥科技资源禀赋优势,提升创新合作网络密度,增加网络关系数量,挖掘网络潜力,形成“一核带动、多级联动”的京津冀创新合作网络。注重创新合作网络密度的提升,通过更广泛和更深入的知识溢出与技术合作,推动高技术产业升级,促进城市间协同发展。加快头部项目研发,聚集科技重大专项和首都科技资源,提升原始创新能力。鼓励津冀借力北京科技力量,支持国内外一流高校、科研院所在津冀设立分校、分院,将其建设成为科技创新的先导、人才培养的枢纽、协同发展的示范。建立天津与北京“三城一区”的常态化联络机制,探索共建协同研发平台和重点产业创新中心,形成区域科技创新的“双核驱动”格局。加强多层次区域科技创新中心建设,重点提升天津滨海新区、石家庄、雄安新区等地的创新水平,培育创新次中心和创新节点城市,健全国家战略科技力量梯次培育体系。
5提升京津冀地区创新网络建设,加强京津冀与其他高水平创新型城市群联系
一是持续强化京津冀创新网络核心城市节点对外围城市节点的创新带动效应。京津冀创新网络中的创新联系主要来源于核心城市节点,应当增强核心城市节点的创新带动效应,以促进城市群整体的创新协同发展。北京、天津要不断加强对知识、技术、人才等创新资源的集聚,保持创新水平的持续提升,发挥核心城市的引领作用,提高对京津冀节点城市的创新辐射强度。外围的节点城市则需要把握创新要素的输入,提高获取核心创新资源的能力,积极融入创新网络建设。
二是进一步培育京津冀的创新网络次中心。打造多枢纽结构创新网络,发展多个京津冀的创新增长极,形成以北京、天津为核心,石家庄、保定为次中心的层层递进的区域创新网络,多中心释放创新辐射力,协助创新网络的外围城市提升创新能力。一方面,应当持续深化北京、天津与石家庄、保定的创新合作,加大对石家庄、保定的创新投入,进一步激发其作为网络次中心的创新动力与活力。另一方面,提高石家庄、保定作为网络重要枢纽对创新知识和技术的识别与传递能力,充分发挥石家庄、保定对河北其他城市的抓手作用,引导以网络的外围的城市节点为主的创新子群的内部成员以及创新子群之间形成紧密的创新互动联系。
三是加强京津冀与其他高水平创新型城市群的创新联系。首先,京津冀通过建立跨区域创新联盟,完善跨区域合作机制,促进信息共享和资源整合,加强与全国各创新型城市群的交流合作,与其他创新型城市群形成利益共同体,推动创新资源共享。其次,京津冀之间应加强与高水平创新型城市群的人才交互,通过举办各类人才交流活动,促进京津冀人才的引进和对外输出,扩大城市群间知识资本的交流,同时丰富人才资源库,进一步提升京津冀在全国创新网络中的创新辐射和创新吸纳能力。最后,发挥企业在创新中的主导作用,京津冀要重视与高水平创新型城市群中企业的交流合作。一方面,需要加大政策支持力度,鼓励京津冀与全国各地企业间开展技术合作和研发活动;另一方面,应当增设并完善创新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更为便捷的创新信息整合、技术咨询、项目孵化等服务,提高技术在京津冀落地转化的效率。
6推进京津冀地区科技成果就近落地,加强区域科技成果转化协同转化
一是进一步完善京津冀科技成果的就近转化机制,以科技成果转化为抓手推进京津冀科技协同发展。首先,出台京津冀创新成果转移转化条例,完善三地科技成果转化政策体系,提升区域内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能力;其次,完善三地科技成果评估体系,发挥行业协会、研究会和专业化评估机构在科技成果的价值评价作用,按照科技成果转化历史数据通过大数据技术对科技成果价值评估进行精准分类分层指导,建立科技成果转化的公开案例库,为科技成果转化的科学评估和定价提供参考;最后,建立京津冀技术交易市场,建立区域“科博会”,畅通三地科技要素流通渠道。
二是发挥京津冀科技成果的各自优势打造区域创新共同体,形成“北方优势”。首先,鼓励清华、北大和中科院等知名院校和科研院所对接津冀产业实际需求,针对重点领域的科技集群,在津冀地区建立科技合作示范基地和“科技中试中心”;其次,鼓励三地对当前国家重大需求(如低碳零碳)、重大装备及关键零部件等课题和项目采取合理分工与联合攻关,通过共同研发形成北方的“比较优势”;最后,建立科技人才共享机制,利用互联网平台优势定期开展线上“星期日工程师”,形成三地人才交流的有效互动机制。
三是建设京津冀科技成果转化“区块链 众包 众筹”平台,利用新一代信息技术手段消除科技成果转化的信息不对称性。一方面,打造京津冀区域性科技成果转化“众包”公共平台。京津冀企业通过“众包”形式,在公共平台发布业务需求。京津冀高校和科研院所通过领取任务实现对接,以此消弭供需双方的信息不对称性,更好地撮合科技成果转化双方。另一方面,在区域公共平台基础上进一步融入“众筹”模式,金融融资机构通过“众筹”形式为“众包”任务进行融资,形成长期的、可追溯的捆绑式利益共同体,减少传统科技成果转化双方的对赌风险。同时,在区域公共平台引入区块链技术,进一步增强科技成果转化各方的共识和信任机制。
7绿色创新是引领京津冀创新能力提升和创新网络建设的突破性领域
绿色创新具有经济增长、社会发展、生态环保等三重属性,是经济转型的重要方向,也是推进京津冀地区绿色低碳发展的重要突破性和潜力性领域,2012-2021年京津冀绿色创新水平整体呈现持续上升态势,增幅为322.40%。在绿色创新能力方面,京津冀整体水平稳步提升,北京最高且稳居全国首位;在绿色创新效率方面,京津唐优势突出,张家口和承德劣势明显;在绿色创新网络关联强度方面,京津冀区域面临网络节点较少、网络关联密度趋弱、网络关联格局碎片化、绿色创新的产业化能力严重不足等现实问题。
未来应从以下三个方面推进京津冀地区绿色创新发展。一是构建以绿色技术为前沿领域的区域创新生态系统。聚焦绿色技术的新发明、新技术,构建以企业为主体、高校和科研机构为支撑、政府为平台、金融和中介组织为纽带的绿色协同创新共同体,进而在主体协同联动下演进为依托区域、辐射区域的创新生态系统。二是加快推进区域绿色产业发展。优先培育和发展依托大数据、云计算、智能制造、“互联网 ”为代表的绿色创新前沿产业,同时以新基建带动基础设施的绿色化升级。三是优化京津冀绿色创新链的空间分工与布局。依托张家口的大数据中心、石家庄生物医药产业、沧州的汽车制造优势等,提升绿色创新的承载能力。依托唐山和秦皇岛的重化工业、制造业基础、冀中南地区的制造业,推进制造业的产业数字化升级,推进绿色技术的孵化与应用。同时要发挥中关村、高校、科研院所等创新主体的作用,围绕北京创新链布局津冀的绿色产业链。通过扩大低碳、高技术产业规模,打造一批低碳产业园区、循环经济园区和智慧园区,形成“绿色技术研发—绿色技术中试—绿色技术成果转化—绿色技术推广”的区域绿色技术创新链。
8提升创新效率是京津冀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路径
一是加强科研经费管理,激发科研人员创新活力。京津冀地区创新效率提升的关键不在于简单地扩大投入规模,而在于优化创新资源的配置与利用效率。首先,京津冀地区应合理配置科研经费投入,避免出现资本冗余现象。完善 r&d 经费投入项目的审查管理机制,避免研发经费投入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无效使用;优化科研经费预算管理制度,提升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避免出现科研经费闲置现象;加强科研经费的事中、事后监管,确保科研经费使用的合理性、规范性;完善科研经费绩效管理考核机制,评价科研经费落实情况,确保科研经费使用效率。其次,京津冀地区应进一步提升科技人才投入效能,激发科研人员创新活力,避免出现劳动冗余现象。完善科技创新激励机制,通过股权激励或分红等形式落实科研成果性收入;健全支持科技人员研究的保障机制,改善科研人员生活环境和条件实现科研和生活的双向激励;根据不同类型科研活动的特点,健全相应的分类激励机制,使奖励和科研类型相匹配。
二是推动创新资源在区域内高效流动,提升区域创新协同效率。首先,北京作为核心城市,应注重发挥自身辐射带动作用,加快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建立产学研相结合的创新科技园区,通过技术外溢等方式带动周边城市的发展;天津应加强与北京科技创新及核心产业的对接,促进产业链与创新链的深度融合,积极融入区域创新协同的发展格局;河北各城市除增强自主创新研发能力之外,还应充分利用好产业转移过程中带来的技术外溢,促进创新能力的提升。其次,京津冀地区可通过搭建创新技术交流平台、产业技术联盟等与创新有关的网络共享平台,加强京津冀地区各城市间的技术交流与创新合作。
三是强化政府引领作用,改善区域创新环境。首先,京津冀应建立区域协同创新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有关部门参与的协同创新联席会议,研究制定区域内创新资源合理高效利用的政策,以解决三地在创新效率提升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其次,三地政府应不断完善有关科研经费管理、科研人员激励的政策,强化科技政策法规对科技创新的保障作用,激发科研人员的创新活力。最后,应加大科技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统筹推进科技知识产权有关法律法规的修改工作,推进专利法实施细则的修改工作,保障专利法的各项规定得到有效实施,增强知识产权保护效能,为科技创新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此次《京津冀蓝皮书:京津冀发展报告(2023)》由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共同发布。(北京时间京融智库 焦建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