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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青少年网络素养调查报告
来源:皮书说  作者:皮书说   发布时间:2022-12-01

  随着移动互联网、智能手机、平板电脑和智能手表等数字产品覆盖社会生活的诸多场景,我国未成年人的互联网使用已相当普遍。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发布的第50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22年6月,我国19岁以下未成年网民达1.86亿,占网民整体的17.7%。可见,我国未成年人整体的数字接入水平已非常高,数字社会的“原住民”将是未来数字社会的构建者与参与者。随着互联网技术更迭和未成年网民数量的攀升,未成年人的网络素养能力凸显其重要性,网络素养教育逐渐成为学界探讨和研究的热点。今天就和小编一起来了解这份未成年人网络素养调查报告吧~

  本报告以第11次中国未成年人互联网运用状况调查数据为依据,从未成年人的网络认知、互联网技术运用、用网道德规范以及网络信息管理等方面解析我国未成年人的网络素养与网络保护状况。

  未成年人对互联网有明确的认知与态度

  未成年人对互联网带来的利弊有较清晰的认识。调查显示,未成年人认为互联网带来的前三大正面影响是“获得知识变得容易了”(52.2%)、“随时知道社会上正在发生的事情”(39.6%)、“与人交往变得方便了”(36.8%)。可见,未成年人通过网络在获取知识、跟进时事、社交方面可获得一些正面积极的帮助。此外,值得注意的是,有23.1%的未成年人表示自己通过网络学习了很多新的技能,7.9%的未成年人表示可以方便地表达自己的观点和意见。这表明,一些未成年人的网络使用能力具备主动性与积极性。

  对互联网为自己带来的负面影响:52.2%的未成年人认为“宅家变多,运动减少”;47.2%的未成年人认为“分走了不少学习时间”;36.7%的未成年人认为“用电脑和手机太多,视力下降太快”。可见,互联网运用对未成年人的生活方式、身体健康影响较为突出。对此大部分未成年人已经有所认识。

  未成年人的安全防范能力、对网络信息的辨别及运用能力有待加强

  未成年人在软件安装、密码设置、上网设备维护等方面的能力不足,体现出我国教育中网络安全教育的薄弱之处。调查显示,“经常”“总是”设置安全级别较高的网络密码的未成年人占48.1%,半数以上的未成年人对设置网络密码重视不足。此外,未成年人的隐私保护意识需要加强。调查显示,仍有29.0%的未成年人上网或安装app中,涉及个人信息使用等场景时,“从来没想过”“偶尔会想到”需要保护个人隐私的问题。对未成年人如何安全使用个人信息、隐私数据需要加强教育。

  在学习领域,未成年人比较频繁通过网络查询作业答案或收集课程资料。日常生活中,遇到实际问题时,未成年人借助网络搜索解决问题的主动性与操作能力均有待提升。在网络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等中高层应用方面也存在提升空间。调查显示,近三成的未成年人基本不具备使用网络搜索解决现实生活中遇到的问题的能力。29.6%的未成年人表示“几乎没有”或“较少”使用网络搜索解决现实难题;39.4%的未成年人表示“有时”借助网络搜索解决日常生活的问题;28.1%的未成年人表示“经常”或“总是”使用网络搜索寻求解决问题的帮助。可见,提高未成年人运用网络辨别、收集、整理、运用信息的能力是今后需要关注之处。

  大多数未成年人发表网络言论时较为自律

  调查显示,较多未成年人认为自己上网的态度谨慎、网络表达不会随意放纵。40.3%的未成年人表示,自己的网络言论与线下言谈一致;34.5%的未成年人表示自己的网络言论比平常现实生活中更谨慎、自律;仅有13.5%的未成年人表示,发表网络言论时比平常现实生活中更加随意。可见,大多数未成年人线上线下表达一致,网络表达时具有自我约束意识以及尊重网络规范。

  目前我国未成年人网络素养存在的问题

  (一)未成年人网络运用的技术能力、自我管理能力与社交能力待提高,获取、分析、判断、选择应用信息能力与理性思考能力待发展

  调查显示,大量未成年人不了解计算机系统、数据安全设置技术,上网设备的技术维护能力存在不足。软件安装、软件权限设置、个人隐私信息设置、上网设备维护等方面的基础知识不足导致未成年人使用数字设备时存在处理问题能力不足的现象。

  未成年人网络使用的层级需要提升。调查中发现,我国未成年人的网络运用主要在于基础性功能,如娱乐、社交、网络游戏、视频、查找学习资料等。在数字信息的整理、分析、评估等更高层级信息管理方面存在欠缺,例如,对搜索引擎的高级使用、对专业信息数据的使用、应用数字技术解决专业问题等方面的能力都十分有限。此外,未成年人的自我表达与创意生产的需求没有得到充分满足;未成年人主动将搜索引擎、信息整合工具、个人辅助管理工具等运用于解决现实问题的能力不足;网络信息的识别、分析、使用技能欠缺;在获取信息知识、社会表达等方面较为被动、谨慎或消极。这表明,未成年人将互联网技术为我所用的主动性与素养均需培育。

  (二)学校教育中的网络素养课程普及率不高,且形式化,教学体系需改进完善

  学校是未成年人网络素养教育的最主要场所。然而,调查发现,未成年人上过网络素养课程的比例较低,仅为14.4%。调查数据显示,未成年人获得网络技能与网络知识的主要方式是向同伴学习与自学。学校的网络素养教育课程较为边缘化,目前的网络素养教育尚未形成统一、标准的体系。因此,学校的网络素质课未完全满足未成年人网络素养的培育需求。未成年人最主要的网络使用环境是家庭,家庭中存在家长管理孩子上网的意愿与能力不匹配的问题,大量家长难以为子女提供有效的网络教育与协助。

  (三)疫情防控常态化背景下,教师、家长与孩子需共同提升网络素养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之后,大规模在线教学频次大幅增加,网络教育不再是权宜之计,而是顺应时代发展趋势的未来潮流。频繁的在线教育凸显了网络素养的重要性。在这个过程中,教师对新技术的运用存在差异,教学质量参差不齐;家长承担了学校的监督、辅学等责任,家长与学校教师协调能力有待提升。线上和线下的深度融合不仅对未成年人的网络素养提出新要求,对教师、家长的网络素养亦有所要求。大规模在线教学中,网络教学平台的更新迭代、在线教学模式的创新、未来可运用的vr/ar技术等教育数字化产品、技术,需要学校、家长与未成年人同步跟进、学习与适应。

  (四)未成年人在网络消费、个人信息保护、网络欺诈等方面网络纠纷频发,网络安全保护需要网络素养的提升

  北京互联网法院数据显示,自2018年9月以来,共受理涉未成年人网络纠纷76件,主要涉及充值打赏、网络购物、人格权侵权等类纠纷。这些典型案件反映出在网络娱乐消费领域,尤其是网络游戏、网络直播领域,存在易沉迷、逃避家庭监管、规避平台认证措施的情形。一方面未成年人是人格权侵权的受害者,另一方面也是加害者。北京互联网法院副院长姜颖呼吁,监护人、市场主体、学校及政府部门要进一步提升未成年人网络素养,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意识。新冠肺炎疫情突发以来,因未成年人线上时间增长,各类网络安全事件频繁发生,未成年人网络素养与网络安全的关系值得关注。例如,深圳市的一名12岁学生以上网课为名,一周内在游戏平台消费14万元,给游戏主播打赏12万元;长沙一名12岁学生用手机上网课时,加入某粉丝群,参与红包返利活动,被骗2万元。此类涉未成年人网络纠纷表明,规范未成年人的网络行为,防止侵害与被侵害,需要引导提升未成年人网络素养。

  本文摘自《青少年蓝皮书:中国未成年人互联网运用报告(2022)》——《2022年未成年人网络素养与网络保护》,作者:王颖。有删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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